發布日期:2025-09-08 來源: 字號:[大 中 小]
一、政策發布背景
文旅合并以來,特別是疫情三年期間,全國的旅游市場發展出現了較大變化:旅游投資熱情有所下降,營銷載體重心由傳統媒體向新媒體轉變,旅游市場團隊游競爭更加激烈,游客出行和消費方式也在不斷調整。
為適應新形勢下旅游發展的新常態,近年來,省內各地市相繼出臺了新的旅游獎勵辦法或意見,較之傳統獎勵文件,主要增加了對旅游新業態培育、旅游市場營銷等內容,對獎勵標準也進行了調整。為在更高起點上推進我市旅游高質量發展,規范旅游獎勵引導資金使用方式和標準,提升引導資金使用針對性和效能,淮安市文廣旅游局、淮安市財政局聯合起草印發了《加快全市旅游業高質量發展六條激勵措施》(淮文旅規〔2025〕1號)。
二、主要內容解讀
文件在《關于印發淮安市全域旅游高質量發展獎補實施方案的通知》(淮政辦函〔2022〕30號)基礎上,根據疫后旅游發展實際進行補充完善,包括支持傳統業態提檔升級、新興業態融合發展、市場主體培育壯大、旅游宣傳推廣、游客招徠獎勵、人才引進培育六條激勵措施。
支持傳統業態提檔升級。保留原有4A以上級旅游景區、4星級旅游飯店、4星級旅行社、省級以上旅游度假區創建獎勵,增加省級以上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等品牌創建獎勵。
支持新興業態融合發展。增加支持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文旅融合發展示范區、夜間消費集聚區、旅游休閑街區和等級民宿等文旅融合、旅游新業態發展。
支持市場主體培育壯大。增加支持文物等優秀文化轉化、“旅游+”協同發展、科技賦能發展,以及文創、旅游商品開發。
支持旅游宣傳推廣。保留傳統旅游宣傳的基礎上,增加新媒體宣傳的政策激勵。
支持游客招徠獎勵。增加對研學旅行基地以及對在外地設立淮安旅游推廣中心市場主體的支持。
支持人才隊伍建設。突出加大旅游人才引進培養力度,對符合條件的人才給予相應扶持和服務保障。同時對金牌導游等人才給予政策激勵。
三、政策實施辦法
傳統業態提檔升級、新業態融合發展及旅游商品參賽獎勵實行免申直補。其他項目由淮安市文廣旅游局、淮安市財政局發布申報指南,并對申報單位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公開、公平、公正評審,依據評審結果對申報單位進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