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構名稱:淮安市淮安區交通運輸局
二、機構負責人:宗喜林
三、辦公地址: 淮安區翔宇大道1007號宏信大廈9-10樓
四、辦公時間:
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14:30-17:30)
五、聯系電話:0517-85912536
六、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交通運輸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有關政策。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
(二)組織編制全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全區公路、航道、港口、場站、民用航空和交通物流業等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參與擬訂鐵路規劃。組織編制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城市公共交通規劃;參與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交通運輸固定資產投資計劃;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
(三)組織實施國家、省、市、區重點和大中型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港口岸線、陸域、水域交通運輸的統一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的行業監督管理。負責城市客運管理和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指導交通運輸樞紐運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有關交通物流業政策和標準。
(五)承擔并指導全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區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監督、內河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船舶防污監督管理工作。
(六)參與擬訂全區交通運輸行業投融資政策措施并監督實施,提出有關財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協調并參與交通運輸建設資金籌集,負責相關交通運輸規費的稽征管理工作,負責提出交通運輸專項資金安排意見,負責交通運輸預算資金的申請、撥付和監管。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科技與信息化政策、規劃和規范,參與組織重大交通運輸科技項目攻關。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建設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體系。
(八)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承擔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應急處置工作。組織實施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運輸。
(九)負責全區鐵路行業的地方管理工作。組織引導航空產業發展,負責民用航空的有關管理與服務工作。承擔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交通戰備辦公室工作。
(十)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隊伍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機要、保密、檔案、督查、調查研究以及機關后勤保障、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局黨委直屬黨組織建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局管干部和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管理。承擔并指導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人才、職稱、職業資格和技能鑒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服務與管理工作。負責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宣傳報道、意識形態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目標管理與考核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負責局機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執行。承擔編制和執行部門預決算。參與擬訂交通運輸發展的資金籌集政策,提出有關財政、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交通運輸資金的申請、撥付及使用監管、會計核算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財務、會計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內部審計工作,組織局機關和局所屬單位開展內部審計并完善內部控制機制。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和政府采購工作。指導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規費的征管工作。
(三)綜合計劃科(交通戰備科)。組織擬訂全區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和全區公路、航道、港口、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樞紐、交通物流等發展規劃。參與擬訂鐵路規劃。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投資政策。擬定全區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及養護、管理的投資計劃和年度計劃。承擔交通運輸基礎建設前期管理、概預算管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重點工程項目的預可、工可、初步設計和后期評價等管理工作。承擔并指導交通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質量管理工作。監督管理交通運輸行業與產業項目招投標工作。承擔并指導公路、水運建設和維護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交通建設工程實施階段程序管理。負責全區交通建設市場主體的資質資格管理和信用管理。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統計、信息歸口綜合、分析和發布工作。承擔區農村公路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負責全區國防交通戰備動員工作。負責規劃全區國防交通網絡布局。擬訂并組織實施全區國防交通保障計劃和應急保障方案、交通動員及運力征用計劃方案、軍民融合發展規劃方案。組織指導全區國防交通專業隊伍建設。負責部隊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的交通保障。擬訂并實施全區國防交通物資儲備計劃,調配國防交通物資。承擔并指導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交通戰備工作、人民武裝工作和雙擁共建工作。
(四)運輸管理科(科技環保科)。負責全區道路、水路運輸發展的指導協調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及交通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擬訂和監督實施。負責有關運輸場站(樞紐)并參與擬訂城市客運有關設施的規劃。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運輸生產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指令性計劃、重點物資、緊急物資、節假日運輸等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承擔并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信用管理工作;承擔全區民用航空有關行業管理與服務工作,指導全區航空產業發展;協調對接鐵路運輸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企業生產經營、企業改制工作。
組織編制交通運輸行業科技、節能減排與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組織實施交通運輸行業科技項目攻關、創新技術引進開發和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協調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項目建設與管理。組織并指導交通運輸行業標準計量、知識產權、技術交流、行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并監督交通運輸行業質量、技術、環保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綠色循環低碳交通體系建設工作。
(五)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科)。承擔交通運輸行業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審核與備案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執法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體制改革工作和結構調整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區交通運輸系統信訪穩定工作。指導全區交通運輸行業平安創建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承擔公路、航道、港口、海事、運輸管理、建設管理、質量監督等區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組織實施區級交通運輸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統一審批、統一送達工作。牽頭負責交通運輸行業信用管理工作。負責指導推進全區交通運輸“放管服”改革工作。
(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組織擬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和應急預案。負責公路、水路運輸安全生產綜合監督。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監督所屬單位安全監管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有關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承擔公路、水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此件公開發布)